投资者:董秘您好,我是一名投资者,贵公司旗下的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受到处罚,这损害了员工的权益和公司的社会形象,在投资过程中我比较看重该方面,请问该问题目前是否得到解决?
万通发展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我司持股30%的参股公司,一切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披露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万通发展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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