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齐鲁晚报记者从菏泽市物价局获悉,自2017年秋季开学起,曹县第三中学、单县第二中学、东明县第一中学(新校区)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
根据调整标准,曹县第三中学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由每生每学期70元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00元,单县第二中学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由每生每学期70元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40元,收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老生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同时,东明县第一中学新校区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60元。
据了解,上述标准自2017年秋季开学起执行,试行期至2019年8月31日,期满当年的4月1日前重新申报。
此外,根据东明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主要设施设备的要求,住宿用品应包括床、橱子、鞋架,晾衣架,室内条件应有阳台和集中供暖,其他条件包括公用电话、每楼层配有公共卫生间、盥洗室、热水器,公共淋浴。此外,在管理服务方面,应有有专职门卫、传达,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卫生保洁员,负责卫生间、室外公用设施及走道的卫生清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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